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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大一女生劈腿男友与学长开房 认识三天就上床

时间:2016-03-24 13:47:56
  • 来源:河南商报
  • 作者:liyunfei
  • 编辑:liyunfei

【朱某某】

短信记录属实

但没有发生过什么关系

问:你和高某某(女)是什么时候认识的?网上流传的短信记录属实吗?

答:我们今年2月27日认识的,3月4日她和高某某(男)分手后才确立恋爱关系,短信记录截图确实是我们的,但我们没有发生过什么关系。

问:这件事对你的影响大吗?

答:现在我的电话一直都是飞行模式,因为一开通就会有全国各地的人打来骚扰电话,他们还把我母亲的电话搜出来,现在四川家乡的贴吧里也都在传这件事。我今年大四,马上要离校了,可高某某(女)今年才大一,还要在学校待三年……

问:你现在如何看待这件事?

答:我一直在想,这件事背后折射出来的东西。

之所以产生这么大的影响,是因为我身上有社团主席的“头衔”,再加上“邪恶”的聊天记录,让他们有了谈论的东西。

假设高某某(女)真的劈腿,高某某(男)也不应该把这事发到网上,劈腿也只是道德上的问题,不会产生这么大的影响。

【高某某(男)】

我对给她的家人

带来一些伤害道歉

问:高某某(女)说你们在3月4日分手,你后来还抢了她的手机,是这样吗?

答:我们分手的时间是在3月13日,我没抢她的手机。当时我怀疑她,她自己说“不信你把手机拿走”,我才把手机拿走的,当时有我们都认识的高中同学在场,他可以作证。

问:网上的帖子是你发的吗?你一共发过几篇帖子?

答:那天晚上的帖子确实是我发的,我一共在贴吧里发过三篇帖子,发布具体时间记不清了,目前都已经删了。

问:当时为什么要把这个事情发到网上?

答:这个问题我拒绝回答。

问:高某某(女)说,这件事发生后,你曾向她道歉?

答:确实有这回事。我道歉不是对这个事情道歉,而是对于给她家人带来一些伤害道歉。

问:你对这个事情怎么看?

答:感觉现在挺复杂的,其实有过后悔,有过遗憾,也有过一直想坚持下去的那种感觉。直到现在发现很多东西不是自己想象中的结果,心里会有一些落差。

说法

有律师表示侵犯隐私权

有律师称现在还不好说

对于此次事件,河南良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宋英群称,高某某(男)的行为可以理解,但是这样做很不合适。他表示:“有没有触犯到他人的隐私权,首先要看这个隐私是否正当、合理,需要具体分析,现在还不好说。”

不过也有律师表示,这件事属于大学生之间恋爱的感情纠葛,首先恋爱是自由的,高某某(男)未经同意,把他人的短信公布在了网上,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、名誉权,是典型的侵权行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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