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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邵阳三名劫杀教师学生均未成年 最小的仅11岁

时间:2015-10-21 18:42:37
  • 来源:互联网
  • 作者:Kathy
  • 编辑:huan0123456

一孩子曾学习成绩优秀

“3个孩子,2人是留守儿童。”昨晚5时许,廉桥镇镇长曾超称。另据长龙村村干部介绍,刘某父母虽然在家务农,但亲生母亲多年前已离家出走,赵某父母都在服刑,最小的孙某父母都在外面打工。

另据村民介绍,刘某父亲身患残疾,还有支气管炎,以开三轮摩托为生。刘某现在的母亲是他继母,平日里,刘某多由爷爷奶奶照顾。“他亲生母亲多年前离家出走,嫌家里穷。”村民称,母亲离家出走加上父亲做生意失败,这让原本学习很好的刘某发生了很大转变。

“他小时候很乖,学习很好,4岁就开始上学了。”上述村民称。

据知情人提供的照片显示,刘某家住村内一间红色砖瓦房内,与隔壁邻居家的三层新房形成对比。刘某家中墙壁上贴有11张奖状,其中有三张是三好学生,另有一张是优秀少先队员。

遇害教师丧偶独居学校

据当地知情人士介绍,遇害的李某云今年8月刚满52周岁,是廉桥镇红旗村人,育有一女,也是一名教师。前年,李某云丈夫因癌症去世。当地媒体披露,由于其为人谦和,在教学上很有方法,学生们都很喜欢她,因此也受到了家长们的肯定和尊敬。

据该校校领导介绍,李某云1984年参加工作,此前为代课教师,经由民办教师考取师范后正式入编。生前,她是新廉小学一年级数学教师,并担任班主任。事发当天为星期日,李某云恰好守校。当日下午,其女儿多次拨打她的电话均未接听,后赶到学校才发现母亲被害。

另据《三湘都市报》报道,廉桥镇镇政府一名唐姓负责人介绍,新廉小学近200名学生,13名老师,李老师平时就住在学校。

释疑

三名未成年人将如何被追责?

不负刑责,将被送往工读学校;死者家属可向监护人索赔

“3名孩子是未成年人,将被送往邵阳市工读学校。”廉桥镇镇长曾超称,“孩子虽然是未成年人,但父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,明天开始我们会联系孩子家长”。

京润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称,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,都不负刑事责任,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。但依据目前了解情况,其行为也构成了民事侵权,死者家属可以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监护人要求民事赔偿。

根据我国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之规定: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、丧葬费、被扶养人生活费、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、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。

留守儿童群体犯罪率是否更高?

研究中并未发现有异常;但留守儿童更易加入身边不良团体

这3名少年中,有两个父母长年在外,由爷爷奶奶看护,均缺乏关爱和管教。

留守儿童课题主持者、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少年儿童研究所副研究员张旭东表示,在其研究中,并未发现留守儿童在犯罪率上有异常。

但她表示,研究中曾发现,留守儿童由于缺乏监护人管教,比非留守儿童更容易感知一些不良信息,更容易感知和加入到身边的不良团体。

北师大教授李亦非介绍,在研究中并未发现未成年留守儿童与犯罪率有直接联系,他认为这是个案。相反是留守儿童在成年后,出现犯罪的几率会更高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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